第二十一章 万佛之地(1)-《十二骷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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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气氛有些压抑,火药味十足,每个人都面无表情的沉默不语,秃鹰一伙人,更是和假爪子龙一伙怒目相视,就差没动手打起来。// //

    我轻轻地咳嗽了两声,成功将他们的目光吸引到我这来。作为一个领导者,我有必要提醒他们谁才是说了算的人。

    我清了清喉咙道:“事情已经发生了,多说无益。在完成任务之前,谁他妈的再敢给我惹事,谁就是我的敌人 ”“ 。我不想再看到有类似事发生,任何人胆敢在械斗,我担保他别想活着下船。”

    我的开场白霸气十足,对于什么样的人就要用什么样的手段。和这些屠夫去讲什么大道理,那和对牛弹琴没啥区别。我从不相信警察是因为精通法律,会讲道理才让罪犯伏法的。倘若没有腰中的枪,没有人多势众拳打脚踢,罪犯能伏法才怪。

    我的目的很简单,用严厉的手段震住他们,若有必要,我不在乎杀鸡给猴看。这是一群喂不饱的狼,倘若我不能让他们怕我,那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我撕成碎片。

    我说完话,冷冷的眯缝着眼睛,目露凶光的和每个人对视。目光所到之处,和我对视的人都会下意识的低下头。只有秃鹰的头颅依然倔强的高高抬起,狠狠的望着我,压根不打算表示屈服。

    其实,人心难测,低头不代表愿意效忠,但却代表着至少表面上会给我面子。可秃鹰公然和我作对,这让我极其不爽,非常不高兴。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。面对不听话的手下。我宁可直接杀了。也不想浪费口舌。

    不过,我知道秃鹰可能是对我没有给野狗一个交代,心里不服气。一个队伍中,总要有几个敢于坚持原则的人,他的做法令我难堪,但没有错。至于野狗的事怎么处理,说实话,我心里还真没想好。

    按理说一命抵一命。要是野狗真死了,我理应让那名年仅二十四岁,姓曹的小伙子抵命。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,虽说他是龙组的人,到我身边不安好心,可他毕竟明面上是我的人,我要一点不袒护,面子上挂不去。

    我阴森森的盯着秃鹰道:“野狗的伤势怎么样,有没有事。”

    秃鹰咬牙切齿的说道:“他的伤势极重,胸骨都断裂了。幸好骨头茬子没插到心脾,不然神仙也救不活。不过。这次的任务他是无法参加了。”

    我点了点头,表面不动声色,心里却暗自松了一口气。没死就好,只要人没死,那一切都好说。我点上一根烟道:“大家出来的目的,无非就是为了钱,这次的事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,都是我的错,是我没管好底下人,我一定会给野狗一个交代。至于野狗的报酬我给了,另外我还会多给他一份分红,算是赔偿他的医药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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